农业农村部果真征求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治理规范意见!
2023-07-26
为规范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行为,确保农药挂号试验、农药挂号申请、评审等相关事情有序开展,包管农药挂号审批科学有用、公正公正,我们起草了《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治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果真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电话:010-59192810、59192847,传真:010-59191875,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农药治理司
2023年7月25日
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治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行为,维护农药挂号申请人、中介署理机构正当权益,确保农药挂号试验、农药挂号申请、评审等相关事情有序开展,包管农药挂号审批科学有用、公正公正,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主体(以下简称“中介署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响应的专业手艺职员,熟悉农药基础知识和农药治理相关划定;
(三)有相对牢靠的营业场合;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治理的规章制度。
境外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效劳机构可以治理本企业的农药挂号营业。
第三条 中介署理机构应当本着自愿公正、忠实守信的原则,与农药挂号申请人签署书面委托条约,载明委托事项、权力义务、起止限期、效劳用度等内容。
第四条 中介署理机构受农药挂号申请人委托,协助联系农药挂号试验、送达试验样品、整理提交申请资料等营业的,应当对其行为的真实性、正当性认真。
第五条 中介署理机构应当遵守农药治理相关划定,依法依规开展农药挂号中介署理效劳。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从事农药挂号试验事情,参股农药挂号试验单位;
(二)滋扰农药挂号试验事情,诱导农药挂号试验单位修改、编造试验数据;
(三)以中介署理机构名义与农药挂号试验单位签署挂号试验委托协议、支付挂号试验用度;
(四)改动、编造试验数据和申请资料;
(五)滋扰资料审查和专家评审事情;
(六)将署理营业转包或分包;
(七)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神秘。
第六条 中介署理机构应当接受所在地农业农村部分的监视治理,每年7月和次年1月将上半年和整年的受托营业总结和署理事项清单报送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分和农业农村部农药挂号治理机构。
第七条 农药挂号申请人需要委托中介署理机构署理效劳的,应当凭证本规范划定选择相宜的中介署理机构,增强对中介署理机构的监视治理,并对中介署理机构受托署理行为认真。
第八条 中介署理机构受农药挂号申请人委托治理农药挂号样品送样、试验备案、提交资料、挂号信息咨询、办结通知书和挂号证的吸收或领取等事项时,应当向农药挂号试验单位、农药挂号审查审批相关机构出示身份证件和委托关系,相关单位应当认真磨练、存档。
第九条 中介署理机构受托署理提交农药挂号申请资料的,应当同时提供受托条约和受托事项的真实性声明。
第十条 中介署理机构有违反本规范第五条的,农业农村部分予以转达,所署理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对改动、编造试验数据和申请资料获得挂号的,依法依规作废挂号。
中介署理机构不切合本规范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要求的,农业农村部分将未必期转达,受托署理事项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
(泉源:中国农药信息网)